负责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务、气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农业技术推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农牧业保险、耕地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项目建设、产业建设等工作;负责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辖区村民建住宅使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按规划选址、定点的技术性服务工作;负责辖区村民建住宅使用耕地,以及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和建设的审核报批前置技术性工作;负责承办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水电管理、长江禁渔、河湖长制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承办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公益林管护、生态护林员管理、森林防火、环境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草原沙石化防治等服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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