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深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社会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为践行为民服务,全面推荐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业务范围: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协同开展社会治理、便民服务、平安建设等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协调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社会治理事项的联动处置;2.负责网格管理、运行、只会、调度、维护等日常工作;3.负责对全区社会治理领域数据分析研判、动态监测、及时预警;4.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治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5.协同有关部门对指挥调度平台、信息系统等进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托各智慧系统,实现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智慧治理;6.完成上级部门以及区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原:宗旨:团结我国各民族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和法治实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业务范围:1.综合协调单位内外事务。
2.负责单位的公文处理、相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法学会印章的使用、保管;负责学会机关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学会的宣传报道和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财务、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
3.负责制定单位业务计划、目标和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各项事务管理规定的执行。
4.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