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9526期)。
1、“白玉县民兵武器仓库”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白玉县民兵武器仓库
法定代表人
陈顺江
开办资金
1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管理全县民兵武器装备和弹药、武器弹药的安全警卫工作及民兵战备训练器材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白玉县建设镇塔瓦嘎姆步行街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3331MB072295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