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家和省(州)委、省(州)政府关于群众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二)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承办电子信箱等网上信访,畅通信访渠道;组织协调服务县级领导接待群众工作。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研究、分析群众信访情况,收集社情民意,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有关信访事项数据、信访情况分析报告,供领导参考决策,履行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建议“三项建议权”等。
(四)负责办理、督促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交办、转办、考核、通报等;;承担县级政务服务热线政策知识库的建设、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等工作;;办理州级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转办的业务(原:(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家和省(州)委、省(州)政府关于群众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二)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承办电子信箱等网上信访,畅通信访渠道;组织协调服务县级领导接待群众工作。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研究、分析群众信访情况,收集社情民意,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有关信访事项数据、信访情况分析报告,供领导参考决策,履行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建议“三项建议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