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1628期)。
1、“德格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德格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舒先均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排污费的征收、受理有关环境污染投诉、协调处理环境纠纷、对建设项目、污染治理项目、自然生态保护项目、农村环境保护、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的现场执法等工作。
住所
德格县茶马上街2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3330MB083565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