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0584期)。
1、“新龙县农民工服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新龙县农民工服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建琼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新龙县农民工服务保障中心相关工作
住所
新龙县吴西新区环保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3329MB1E607538
2、“新龙县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中心”公告事项:
新龙县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中心
王彬
负责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中心各项工作
新龙县如龙镇人民路49号
12513329MB1A28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