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3652期)。
1、“卡龙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卡龙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付仕兵
开办资金
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网格化平台、信息收集、矛盾纠纷调解
住所
卡龙乡卡龙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3328MB1Q5384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