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99212期)。
1、“甘孜藏族自治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甘孜藏族自治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法定代表人
仁青达瓦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承担州级土地、房屋、林地、草原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核、登薄、发证及相关工作。(二)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开发与管理,负责州级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指导各县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建设工作。(三)负责政府公益性、职能性和社会服务性土地评估工作。(四)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价、勘测定界、土地整理质量监理、验收技术指标核定工作。(五)负责组织实施土地、矿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前期工作,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工作。(六)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工作。
住所
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炉城南路21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3300MB1P00208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