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24022期)。
1、“甘孜藏族自治州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甘孜藏族自治州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孙康寿
开办资金
1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和旅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制定海子山自然保护区和格聂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和旅游区;负责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建档和科研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格聂景区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宣传营销、旅游安全等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理塘县高城镇援藏干部公寓1栋1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3300MB1F697160
2、“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得荣公路分局”公告事项:
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得荣公路分局
范可
210万元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国、省干线公路的管理和日常养护工作。
甘孜州得荣县扎朗街迪喜楼9号
12513300MB1J49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