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导;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负责食源性、环境性、职业性、放射性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与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工作。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承担全市爱国卫生评审专家库建设、维护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创建技术指导;承担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城镇、村复审及国家卫生乡镇申报材料的收集、指导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检查、爱国卫生宣传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中医药及生育技术服务的日常管理;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的委托,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巡查监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原:通过对疾病、残疾和伤害的预防控制,创建健康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促进人民身体健康;以科研为依托,以人才为根本,以疾控为中心,发挥技术管理及技术服务职能,做好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安全、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放射卫生、环境卫生等各项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在预防、应急、公共卫生信息能力的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