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4066期)。
1、“雅安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雅安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叶飞
开办资金
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承担指导、协调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及对全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职责。 2.负责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隧道桥涵、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 3.参与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救援工作。 4.参与跨区域重特大自然灾害等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和其他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 5.负责辖区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指导与联系。 6.指导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8.完成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雅安市名山区永兴街道永兴大道中段50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1600MB098461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