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3698期)。
1、“万源市井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万源市井溪镇便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曾小军
开办资金
8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务实为民,便民高效。负责民政 农民工服务 卫生健康 劳动保障 医疗保障 残疾人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事项;承担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政策宣传 教育培训 就业创业 信息管理等;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与安全播出,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
住所
万源市井溪镇盐源社区商业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1481MB0A75204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