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3110期)。
1、“万源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万源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覃漫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和农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调研,承办农村社会事业具体工作,促进乡村振兴。协助制订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乡村振兴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万源市河西新区市政府综合楼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1481MB1P12508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