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25168期)。
1、“渠县临巴镇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渠县临巴镇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雪飞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照本中心宗旨和服务范围:承担社会事务(政务)服务,并承担其他未设岗部门派驻该中心的日常管理。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1.宣传文化工作。临巴镇建立了综合文化站,15个村(社区)建立了文化室和广播室,全年开民各类文化活动100场次,服务群众4万余人次。2.劳动保障服务工作。临巴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所,15个村(社区)建立了服务站,开展医疗保险登记、录入,劳动就业服务等工作,服务群众3.2万余人次。3.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发放避孕药具,服务群众1万余人次。
住所
渠县临巴镇文明路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1425MB16787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