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3530期)。
1、“大竹县杨通乡农民工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竹县杨通乡农民工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吉亮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收集、汇总、发布农民工用工信息;2、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3、负责农民工政策环境的宣传和调查研究,营造公平合理的劳务用工环境;4、开发农民工进城务工市场,规范农民工劳务市场体系,对农民工有关情况进行综合、统计的职责。农民工服务中心目的是帮助农民工解决子女教育、困难帮扶、技能培训、法律援助、养老保险转移、返乡交通等诸多问题,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住所
大竹县杨通乡春平街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1424MB1Q25238C
2、“大竹县天城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大竹县天城镇便民服务中心
李亮
6.9万元
负责承担集中便民服务职能,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便民服务工作;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和收费事项;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负责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开展失业、工伤、生育、养老、医疗保险等服务工作;负责民政救助工作及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承担优抚救济、社会互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社保接续、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报喜和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大竹县天城镇河沁东街85号
12511424MB1Q25262W
3、“大竹县天城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大竹县天城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谢文彬
4.8万元
负责授权范围内各项社会救助人员调查统计、申报工作,承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和节目的安全播出。
12511424MB1Q25297F
4、“大竹县天城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大竹县天城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陈庆忠
负责做好农民工创业、就业、扶贫品牌的培训和就业、创业的政策咨询、维权、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农民工做好社会保障、改善居住条件、计划生育、子女义务教育、子女中适龄儿童免疫接种、户籍管理和登记管理等服务;建立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做好农民工就业扶贫工作。
12511424MB1Q25270P
5、“大竹县天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大竹县天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徐芳
6.8万元
负责各类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负责制订农田水利建设年度实施计划、技术指导和工程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方案的制订,防控技术的培训和咨询服务;负责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动植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处置;负责气象信息的监测,做好特殊天气现象(雪、冰雹等)的观测、记录和上报;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12511424MB1Q25289L
6、“大竹县文星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大竹县文星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张博
5万元
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农民工创业、就业、扶贫品牌的培训和就业、创业的政策咨询、维权、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农民工做好社会保障、改善居住条件、计划生育、子女义务教育、子女中适龄儿童免疫接种、户籍管理和登记管理等服务;建立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做好农民工就业扶贫工作。
大竹县文星镇桂林路206号
12511424MB1L136030
7、“大竹县文星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大竹县文星镇便民服务中心
徐少东
负责承担集中便民服务职能,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便民服务工作;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和收费事项;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负责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开展失业、工伤、生育、养老、医疗保险等服务工作;负责民政救助工作及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承担优抚救济、社会互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社保接续、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报喜和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12511424MB1L13574L
8、“文星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文星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罗国祥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授权范围内各项社会救助人员调查统计、申报工作,承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通”工程的建设和节目的安全播出。
12511424MB1L13590A
9、“大竹县清水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大竹县清水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汪敏
大竹县清水镇清水中路23号
12511424MB0753272L
10、“大竹县清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大竹县清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谭金东
96000万元
负责各类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负责制定农田水利建设年度实施计划、技术指导和工程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方案的制订,防控技术的培训和咨询服务;负责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动植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处置;负责气象信息的监测,做好特殊天气现象(雪、冰雹等)的观测、记录和上报;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12511424MB075326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