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25386期)。
1、“开江县统计大数据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开江县统计大数据中心
法定代表人
蒋兴荣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统计大数据应用的技术性、辅助性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统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及组织实施;建立数据库系统,处理普查数据;承担上级统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社情民意方面的调查任务。
住所
开江县新宁镇橄榄大道2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1423MB01850923
2、“开江县法学会办公室”公告事项:
开江县法学会办公室
邓夏云
1万元
团结我县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和法治实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负责本县会员的发展、管理、联系和服务工作;对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负责与有关法学会的联系,了解掌握各地开展法学研究的工作情况;做好县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的筹备工作。
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15号
12511423MB1834074H
3、“开江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告事项:
开江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朱迅
5万元
开江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教学和后勤保障; 2.负责县纪委机关办案场所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和必要生活服务保障; 3.负责为廉政、诫勉谈话提供场所和服务; 4.承担县纪委、县监察局信息化建设和“廉政开江”互联网站、纪检监察内网的管理和维护,指导全县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 5.协助办公室做好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工作,涉密设备维护管理; 6.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视频网络会议系统设备的使用及维护,协助办公室做好会前设备调试工作; 7.承担县纪委、县监察局网络政务相关工作; 8.承担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图书、音像、影视等资料拍摄制作任务; 9.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江县新宁镇新安路33号
12511423MB1747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