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10941期)
1 、“宣汉县庙安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宣汉县庙安自然资源所(原:宣汉县庙安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庙安林业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办农民住宅用地规划、初审和乡镇村社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规划、初审、报批工作;协助开展土地权属、矿业权、测绘;参与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参与组织编制村规划,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动态监测。 (原:负责住宅和建设用地的初审、报批 土地调查 登记 发证及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林区生态建设,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木病虫害的监测,护林防火等工作。)
住所的变更
宣汉县庙安镇龙安街30号(原:宣汉县庙安街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1422MB0T30345F
2 、“宣汉县厂溪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宣汉县厂溪自然资源所(原:宣汉县厂溪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厂溪林业站))
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管理 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 依法保护管理土地、矿产、湿地、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治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等工作(原: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管理 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 依法保护管理土地、矿产、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 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治理、造林绿化、林业科技推广 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 森林防灭火和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等工作)
12511422MB1F39090Y
3 、“宣汉县胡家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宣汉县胡家自然资源所(原:宣汉县胡家自然资源所(宣汉县胡家林业站))
承办农民住宅用地规划、初审和乡镇村社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规划、初审、报批工作;协助开展土地权属、矿业权、测绘;参与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参与组织编制村规划,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原:负责住宅和建设用地的初审、报批 土地调查 登记 发证及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林区生态建设,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木病虫害的监测,护林防火等工作。)
宣汉县胡家镇小垭街180号(原:宣汉县胡家镇街道)
12511422MB0T510077
4 、“宣汉县茶河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宣汉县茶河自然资源所(原:宣汉县茶河自然资源所(宣汉县茶河林业站))
承办农民住宅用地规划、初审和乡镇村社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规划、初审、报批工作;协助开展土地权属、矿业权、测绘;参与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参与组织编制村规划,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原: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管理 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 依法保护管理土地、 矿产、森林、 湿地 、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 自然资源生态修复 治理 造林绿化 林业科技推广 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 森林防灭火和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等工作)
12511422MB1K2730XL
5 、“宣汉县塔河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宣汉县塔河自然资源所(原:宣汉县塔河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塔河林业站))
承办农民住宅用地规划、初审和乡镇村社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规划、初审、报批工作;协助开展土地权属、矿业权、测绘;参与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参与组织编制村规划,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原: 负责住宅和建设用地的初审、报批、调查、登记、发证;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造林绿化、森林资源调查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森林防灭火宣传等工作)
宣汉县塔河镇福禄街8号(原:宣汉县塔河镇政府院坝内)
12511422MB1G55243K
6 、“宣汉县柏树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宣汉县柏树自然资源所(原:宣汉县柏树自然资源所(宣汉县柏树林业站))
承办农民住宅用地规划、初审和乡镇村社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规划、初审、报批工作;协助开展土地权属、矿业权、测绘;参与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参与组织编制村规划,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原: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保护、管理土地、矿产、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参与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参与组织编制村规划,参与编制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宣汉县柏树镇观月街34号(原:宣汉县柏树镇观月街)
125114226841872660
7 、“宣汉县建筑勘察测绘队”公告事项:
宣汉县蒲江街道石岭大道94号(原: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石岭东路)
12511422452389889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