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1234期)。
1、“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亮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造林绿化,生态修复,林业科技推广,有害生物防治,护林防火等工作
住所
宣汉县蒲江街道多宝寺路15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1422MB1M3224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