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15303期)。
1、“宣汉县蒲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宣汉县蒲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向刚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集中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涉及民政救助、卫生计生、劳动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便民服务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接其他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完成乡镇(街道)和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住所
宣汉县石岭大道1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1422MB1E29967A
2、“宣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宣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唐正慧
0.5万元
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
宣汉县蒲江街道石岭大道778号一楼
12511422MB1G8789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