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6008期)。
1、“达州市群众接待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达州市群众接待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春平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和电话受理,及时转送、交办、督办重要群众来访来电事项;协调处理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维护信访秩序;向市领导、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通报信访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非正常上访。
住所
达州市西外金兰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1400MB1P65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