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区和产业功能区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负责机关党建和广元国际铁路港规划区(以下简称港区)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广元国际铁路港发展建设的总体推进。负责现代物流、国际贸易、保税加工等主导产业的发展。负责项目招商资、对外合作和宣传推介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铁路建设。负责争取铁路项目。统筹协调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负责竣工铁路项目遗留问题处理。负责铁路港运转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港区综合开发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负责港区建设用地计划的申报。负责港区企业服务、经济指标考核。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派出机构、分支机构和国有平台公司。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点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有关重点建设地方管理办法。负责实施年度市列重点建设项目的计划,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并向省政府报告省管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市、县(区)内中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实施的督促、检查和建设中的协调服务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县(区)支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建设、竣工和投产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优先安排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和地方材料的供应工作;协调公安、安全、保卫部门维护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对重点建设的宣传报导工作。负责处理有关重点建设中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建议、提案工作。负责协调铁路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和施工中的工作,处理有关问题以及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