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和兼职仲裁员的聘任、解聘、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2、承担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宣传贯彻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3、参与制定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政策。4、参与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研究确定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的适用原则。5、承担成都市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日常管理工作。6、指导区(市)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7、承担成都市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原:1、承担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和兼职仲裁员的聘任、解聘、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2、承担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宣传贯彻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3、参与制定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政策。4、参与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研究确定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的适用原则。5、承担成都市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日常管理工作。6、指导区(市)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