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7807期)。
1、“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
法定代表人
杨洪
开办资金
156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初中、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高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住所
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向阳社区吴家祠社区3、4、5、6、11 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100MB1L782200
2、“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公告事项:
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
李林
16886万元
实施初中、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高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成都东部新区墨池路777号
12510100MB1L78183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