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7655期)。
1、“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
法定代表人
庄卫兵
开办资金
172.6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开展保护消费宣传、消费教育、消费指导活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地方性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支持依法提起诉讼;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理事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
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致民东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100MB1Q1619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