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成都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1月2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4688期)。

1、“成都东部新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成都东部新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都晓勇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土地储备、土地开发整理等工作。

住所

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大街256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100MB1L6683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