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6425期)。
1、“来宾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来宾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廖莉莉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承担行政辖区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矿山(含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执法职责;对下级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抽查检查,组织查处辖区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案件,并调查核实依法查处。
住所
来宾市兴宾区政和路北8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1300MB1R84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