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4--12期)。
1、“平南县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平南县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马晓荣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消防救援提供综合服务。乡镇(街道)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消防安全规划制定、消防安全组织建立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指导;防火巡查;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指导;队站值班值守管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火灾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
住所
平南县城湖路5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21MB1R70291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