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3--4期)。
1、“平南县大安镇第二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平南县大安镇第二小学
法定代表人
李家华
开办资金
6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住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大安镇永发路5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21MB0770240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