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3--3期)。
1、“平南县平南街道第十幼儿园”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平南县平南街道第十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
黄洁
开办资金
12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幼儿保育、幼儿教育,早期宣传教育、指导。
住所
平南县平南街道平田路9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21MB1P647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