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5--2期)。
1、“贵港市港南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贵港市港南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文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贵港市和区本级有关金融工作的政策法规;协助拟定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协助做好普惠金融、政策性金融相关财政业务;协助做好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国有资产产权绩效评价工作;负责金融运行统计工作,参与研究全区金融业运行状况,对金融业发展及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进行分析、评估和报告;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配合上级部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实施地方金融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18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03MB1U7027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