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4--1期)。
1、“贵港市港南区综治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贵港市港南区综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何延艺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党委政法委和本地区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综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参与及协助系列平安创建活动、采集录入社会基础信息、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完成区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广西贵港市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225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03MB1T6891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