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3140期)。
1、“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农业农村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农业农村中心
法定代表人
梁泽艳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拟定本镇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及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工作;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农业、农机、糖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服务、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公共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沿江路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03MB1Q8289X3
2、“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
梁振琼
负责科教文卫、民族、宗教等工作;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各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市场监管、公安派出所等单位有关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服务窗口。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2450803MB1Q8291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