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4328期)。
1、“贵港市港南区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贵港市港南区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良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协助区消防救援大队督促指导各镇(街道)细化和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统筹指导各镇(街道)制定消防安全规划、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片区消防工作站开展防火巡察、消防知识科普宣传工作;统筹指导各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协助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区消防救援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工业园324国道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03MB1P4687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