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4--2期)。
1、“贵港市港北区西江街道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贵港市港北区西江街道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韦惠金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为党政机构履行职责提供支持保障。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林业、水利、交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协助项目征地拆迁以及建设工作;负责收集、审核上报公租房、廉租房材料;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前期调查及后续管理;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负责农业、水利、乡村振兴等技术服务及事务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贵港市港北区修正大道2263号3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02MB096675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