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1--7期)。
1、“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综治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综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
罗海明
开办资金
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坚持司法为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促进街道社会和谐稳定。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贵港市港北区解放路1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02MB1K79708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