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1--3期)。
1、“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农业农村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农业农村中心
法定代表人
周卫平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机、糖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服务、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公共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等工作。
住所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武乐街118号(政府大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02MB1J24327D
2、“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便民服务中心
郭杰永
3.4万元
负责平台管理、办理群众投诉、政务公开;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武乐街118号
12450802MB1J244071
3、“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综治中心”公告事项: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综治中心
覃若松
1.2万元
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以及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到规范、创新、为民、安民。
12450802MB1J24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