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1--2期)。
1、“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综治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综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立海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处、平安创建、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网格化管理体系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工作。
住所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办事处(民主路北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02MB1K3965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