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1--1期)。
1、“贵港市港北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教育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贵港市港北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教育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潘薇羽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反腐倡廉建设电化教育工作,建立、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对外宣传网站,承办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栏目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贵港市港北区行政中心A54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02MB1H37249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