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4--16期)。
1、“贵港市覃塘区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贵港市覃塘区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黎丽鲜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本级防震减灾规划的编制实施,地震监测设施观测环境保护、地震灾害防御基础业务建设,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灾情调查和配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住所
贵港市覃塘区新疾控中心大楼5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01MB1R00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