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7148期)。
1、“贵港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贵港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德科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工作相关信息化系统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全市社会工作系统的基础治理、基础政权建设、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两新组织党建、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等服务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完成市委社会工作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349-2号4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00MB1R527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