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2--2期)。
1、“贵港市市直单位记账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贵港市市直单位记账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林桦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及时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进行专业的账务处理;负责装订财务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档案;及时准确向委托单位提供财务数据;定期组织各委托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对各委托单位进行相关的业务指导;负责委托单位的决算编制等工作;完成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C区150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00MB1P3200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