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5051期)。
1、“合浦县土地房屋征收储备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合浦县土地房屋征收储备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郑尔鹏
开办资金
4.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执行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土地储备和供应政策;协助开展征收安置工作;拟订征收与补偿方案、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并实施;开展调查评估测算、补偿协议签订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工作;协调处理遗留问题和信访、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工作。
住所
合浦县还珠东路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521MB1U79846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