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2638期)。
1、“合浦县红树林资源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合浦县红树林资源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洪善彬
开办资金
3.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红树林保护、修复;建立监测、保护机制和巡护制度并实施;协助编制保护、管理规划;监测项目工程建设产生的影响并提整改意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
住所
合浦县廉州镇还珠南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521MB1U096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