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2--5期)。
1、“北海市银海区物业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海市银海区物业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韩婷婷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协助主管部门指导本辖区各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相互之间的物业矛盾纠纷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物业行业信用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考评等工作。
住所
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政府大院门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503MB1Q6898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