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助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方面工作等。
(二)负责基层社会治理信息事件的受理、流转、协调、处置、督办和考核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对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判断、动态监测;组织协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
(四)完成区委政法委和市综治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原:(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关于加强社会治理的方针、政策,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的总体安排、协调部署、综合推进工作。
(二)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作用,负责构建指挥平台,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承担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三)负责基层社会治理信息事件的受理、流转、协调、处置、督办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培训、协调、督办,协助开展考核工作。
(五)负责统筹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助开展平安建设考核平价。
(六)承担区政府应急值守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七)完成区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