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0557期)。
1、“北海市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海市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海燕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消防救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协助管理和指导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合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防火巡查、火灾调查、消防宣传等工作;协助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事务性工作;协助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应急处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119号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500MB0A994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