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2901期)。
1、“北海市融媒体中心(北海日报社、北海广播电视台)”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海市融媒体中心(北海日报社、北海广播电视台)
法定代表人
李军
开办资金
350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组织开展重大宣传报道,引导社会热点,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推进特色新型智库建设;负责报纸、电视、广播、网络、“两微一端”新媒体等传播媒介的采编、出版、印刷、发行、开发、推广、管理和技术研发、维护服务等工作;坚持多元发展思路,探索媒体融合发展的广告经营管理业务和盈利模式;组织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视听节目创作生产,制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节目,建设具有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北海市海城区长青东路10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500MB1R75017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