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5--2期)。
1、“横州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横州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颜国彪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和运营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国有资产国有企业改革相关问题的综合研究和政策分析工作,负责改革重组相关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住所
横州市横州镇柳明路2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27MB1U95889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