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4--13期)。
1、“横州市平马镇便民服务中心(横州市平马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横州市平马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横州市平马镇便民服务中心(横州市平马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横州市平马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林杰超
开办资金
82.7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就业创业、民政、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旅游、扶残助残、志愿者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访接待、信息采集统计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住所
横州市平马镇平马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27MB1R888544
2、“横州市平马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横州市平马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禤品枧
61.22万元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上级依法下放权限,以授权委托机关名义开展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12450127MB1R888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