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4--9期)。
1、“横州市六景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横州市六景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梁少林
开办资金
3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自然资源、林业、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征地拆迁、交通运输等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纠纷调解、安全稳定、平安创建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消防工作站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住所
横州市六景镇景兴路3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27MB1R867289
2、“横州市六景镇便民服务中心(横州市六景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横州市六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横州市六景镇便民服务中心(横州市六景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横州市六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黄彬
264万元
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就业创业、民政、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旅游、扶残助残、志愿者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访接待、信息采集统计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12450127MB1R86787C
3、“横州市六景镇农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横州市六景镇农业服务中心
莫小红
95万元
承担农业、水利等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承担乡村振兴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12450127MB1R866801
4、“横州市六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横州市六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卢善泳
2万元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上级依法下放权限,以授权委托机关名义开展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12450127MB1R86621X
5、“横州市平马镇农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横州市平马镇农业服务中心
邓明芳
22.05万元
横州市平马镇平马街34号
12450127MB1R872297
6、“横州市镇龙乡便民服务中心(横州市镇龙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横州市镇龙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横州市镇龙乡便民服务中心(横州市镇龙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横州市镇龙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何飞
10万元
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就业创业、民政、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旅游、扶残助残、志愿者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访接待、信息采集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横州市镇龙乡镇龙街50号
12450127MB1R86234H
7、“横州市平马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横州市平马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梁国永
20万元
12450127MB1R87157E